青岛新建房地产用户供热申请条件:
1、申请供热地点应在**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供热范围内: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以及李沧区、崂山区等属于热电供热区域内。
2、周边热源负荷能满足其供热需求,周边供热管道管径能满足除老用户外的新用户需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具备热源引入条件。
3、换热站需满足青市政公用【2012】177号文件的要求。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件。
青岛新建房地产用户供热申请材料:
1、规划许可证(盖章)
2、施工许可证(盖章)
3、总平面图(复印件及电子版)
4、综合管线图(复印件及电子版)
5、换热站平面图
6、换热站值班用房(25㎡—35㎡带卫生间)
7、供热配套缴费证明(复印件)
8、室内建筑采暖系统图(电子版)
青岛新建房地产用户供热申请流程:
1、开发商提交供热申请及相关资料
2、审核供热申请(工程开发处用户发展中心)
3、办理备案手续
4、现场确定供热方案(工程开发处用户发展中心、设计院)
5、签订《供热建设合同工程开发处
6、工程施工阶段
7、建设方提出室内验收申请
8、供热单位进行验收材料校对,校对无误后组织验收。(如验收时如存在问题,应整改后进行复验)
9、验收合格后下达供热通知
10、建设方同热力公司签订《试供用热合同
11、根据签订《试供用热合同约定的时间实施供热
青岛新建房地产用户供热申请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62号
青岛新建房地产用户供热申请时限:
受理客户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配套意见
青岛新建房地产用户供热申请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青岛新建房地产用户供热申请咨询电话:
集中供热新建房地产用户申请流程
分类
市政公用-集中供热
事项名称
安装申请-新建民用户
依据
青价格【2010】86号文件,青市政公用【2010】138号文件
条件
1、申请供热地点应在**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供热范围内: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以及李沧区、崂山区等属于热电供热区域内。2、周边热源负荷能满足其供热需求,周边供热管道管径能满足除老用户外的新用户需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具备热源引入条件。3、换热站需满足青市政公用【2012】177号文件的要求。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件。
程序
1、开发商提交供热申请及相关资料2、审核供热申请(工程开发处用户发展中心)3、办理备案手续4、现场确定供热方案(工程开发处用户发展中心、设计院)5、签订《供热建设合同工程开发处6、工程施工阶段7、建设方提出室内验收申请8、供热单位进行验收材料校对,校对无误后组织验收。(如验收时如存在问题,应整改后进行复验)9、验收合格后下达供热通知10、建设方同热力公司签订《试供用热合同11、根据签订《试供用热合同约定的时间实施供热
时限
受理客户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配套意见
相关材料
规划许可证(盖章)、施工许可证(盖章)、总平面图(复印件及电子版)、综合管线图(复印件及电子版)、换热站平面图、换热站值班用房(25㎡—35㎡带卫生间)、供热配套缴费证明(复印件)、室内建筑采暖系统图(电子版)
收费标准
计量装置为1800元/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为建筑面积的95元/㎡
服务机构名称
**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开发处
咨询渠道
办公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62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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