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置: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能够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商量,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
3,如果另一方拒却的,当事人可询问,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姓名;
4,当事人能够询问班主任老师,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商量解决。
双重户口注销政策是什么
一、双重户口注销政策是什么
1、双重户口注销政策具体如下:
(1)两个户口注销时,对于户口多次迁移以及迁入手续不规范而出现的重复户口,按照两个户口登记先后顺序注销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对于重复户口原因无法查明,且又找不到原始资料的情况,按照当事人的意愿保留其中一个户口,在注销另一个户口时应该确保没有违法行为方可注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口注销详细操作步骤有哪些
1、复印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
2、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
3、携带资料到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上交给户籍警。
4、户籍警安排派出所民警做笔录,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5、户籍警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
6、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
7、派出所装订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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