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也要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出示离婚证,但是离婚证可能会收回,也可能只是出示或盖章。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是身份证复印件。
一、结婚外地户口请问需要开什么证明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5、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明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后再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再婚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境外人员需提供的结婚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带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香港、澳门、澳门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4、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5、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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