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鹰潭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予以批准的条件】1、省政府有关道路或收费站开通收费的批复,且在批文规定的期限内;2、有关设施经过验收合格,具备开通收费的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1、无省政府有关道路或收费站开通收费的批复,或不在批文规定的期限内;2、有关设施未通过验收,不具备开通收费的条件。
二、鹰潭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依据节选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以下简称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十一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经营性公路由依法成立的公路企业法人建设、经营和管理。
全文4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