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执行其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执行其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同时,法院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以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此外,申请执行人也可以通过与被执行人的协商、寻求第三方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总之,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严格按照判决执行,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和制裁。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同时,法院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以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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