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如何认定
时间:2023-03-08 08:42:38 4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如何认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出于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符合以下特征:一是,行为主体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二是,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法故意。即行为人对于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持故意的心理状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几个行为人相互明知在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是过失的违法,比如在施工中过失破坏了电力设备等,不能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几个行为人虽然是故意违反治安管理,但是没有共谋,只是各自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不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三是,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法行为人各自的行为都是在他们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围绕共同的侵害对象,为实现共同的违法目的而实施的。他们每个人所参与实施的违法行为,都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是完成某一违法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二、你好,问一下对几个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每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具体分为起组织、指挥、领导作用,起主要的作用,起次要或者辅助的作用等。由于每个违法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决定了对他们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轻重也有所不同。起到的作用越是主要,受到的处罚也越重,起到的作用越是次要,受到的处罚也越轻。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几个行为人要分别处罚,不能只根据违法行为的后果、社会危害以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行为人给予相同的处罚,而要同时考虑每个人所起的不同作用,区别对待,分别予以处罚,以体现错罚相当的原则。

三、针对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是否要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中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这是考虑到醉酒后的人并未丧失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醉酒导致其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在醉酒前应当预见到自己酒后的行为和后果,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是由于自己主观的过失造成的,应当对自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责。

四、赌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如何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应对参赌人员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构成赌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应以赌博罪定罪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一般来说,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者在实施违反行为时起主要作用的,应当受到较重的处罚;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应当受到较轻的处罚。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人或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同行为具的特点:第一,主观方面,各个主体都有共同的故意。第二,客观方面,主体上必须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分别处罚,是指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根据他们的违法情节,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罚。对起主要作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起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行为人应当区别对待,分别处罚。

起主要作用,是指组织、策划、领导、指挥的人,按照他所参与的全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应当比照处罚最轻的起主要作用

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起辅助作用的人,应当在比照起主要作用的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予以适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教唆,是指以劝说、煽动的方法故意唆使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胁迫,是指用威逼、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诱骗,是指用引诱、欺骗的方法,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三种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处罚,即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同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践中,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是有不同的,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有策划者、组织者,有参与者,有教唆者,有被教唆、被胁迫、被诱骗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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