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补充协议需要到民政局备案吗
时间:2023-06-28 14:13:03 4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需要。如果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并签了离婚协议,那么再签补充协议,不需要到民政局办手续备案,一样有法律效力。只要对方签字了,同样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必须包含的三个基础内容有: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2、夫妻双方对于抚养权与探视权的约定以及扶养费的支付时间与数额;

3、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与债务的分割。

一、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离婚协议书有效期会一直有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颁发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几年失效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需要签订的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基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离婚协议书并不存在几年失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是经过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的保护的,是永久有效的,并不会受时间限制。

三、女方不吃亏的离婚协议

女方不吃亏的离婚协议: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方面的书面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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