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是由基层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离婚诉讼是基于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的。原告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个,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一、被告能异地开庭吗?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变更抚养权怎么认定管辖权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三、异地可以打家庭纠纷官司吗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家庭和睦,社会才会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渐富裕起来的群众特别是男女青年的思想越来越活跃,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最为明显的就是婚姻家庭纠纷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趋势。家庭纠纷的官司涉及婚姻、子女以及财产等多方面,当人们通过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时候,可发现本人在异地,所以不确定在异地是否可以打官司。通常情况下,家庭纠纷诉讼采取的也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离婚诉讼例外情况下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所以能否在异地打官司,取决于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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