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法律如何规定
时间:2023-04-10 14:12:24 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剥夺政治权利法律的规定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有期徒刑是不是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是终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不会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依照相关规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最新刑法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量刑标准?

对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本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他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

三、强奸有关的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十一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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