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后果,没有影响。报警人的姓名、基本情况和报案时提供的相关笔录将永久保留在案件档案中,但这种情况不属于案件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不会对报警人产生任何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和登记报案。受理报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
报警登记身份证干什么
法律规定报警需要登记身份证,确定报案人身份以及报案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诬告是要负的法律责任;但是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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