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也即不会触犯刑事法律。但是如果你利用上外国网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则可能触犯刑法的,有可能负刑事责任。对于公民来说,法不限制而为之不违法。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只要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你要是行政司法人员、军警人员、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实施“翻墙”行为就违规了,要受到相应的诫告、批评乃至处理。
浏览不良内容会被网警监控吗
有记录监控。在微信、QQ、微博、百度等应用上散布谣言、浏览不良内容的,这些应用服务提供商都跟网警有对接。自己在家里看不进行传播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在家里组织他人共同观看、传播淫秽信息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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