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经过下列程序: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2.审理。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查、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
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打离婚官司前需要准备的东西有:起诉书及其副本;身份证据;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住房情况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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