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过了羁押期限而又在该期限无法查清案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出现了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等。
二、累犯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累犯不得取保候审。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累犯也可以取保候审:
1、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尚未结案;
2、犯罪嫌疑人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
3、犯罪嫌疑人是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不会造成社会危害。
三、累犯能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如果是累犯,一般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累犯的主观恶性较大,采取取保候审对社会存在较大威胁。但是如果该累犯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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