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根据国家、省、我市卫生医学证明有关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需提供生育服务证。
无锡市出生医学证明实行网络打印,如果孕妇是无锡市常住人口(包括在锡暂住满6个月的外来人员),需要在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围产期保健册后才能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如有疑问,可咨询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咨询电话:81822084。
流动人口如何办理可具体咨询婴儿出生的医院,如有疑问,也可咨询市卫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咨询电话:81822084。
遗失后如何补办?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1996年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证明时,可持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遗失补办补办所需材料:
①住院分娩出生医学情况证明(由原接生单位开具);
②填写完整的《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由原接生单位提供);
③刊登有原出生证遗失声明的报纸;
④儿童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⑤儿童父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儿童父母亲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补发申请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
办理地点:无锡市优生优育协会(市疾控中心5楼513室),联系电话:85705778。
联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办公(办事)地址:市民中心4号楼4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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