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有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强制进行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可能会构成婚内强奸。如果是夫妻一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但最终离婚判决没有生效的时间发生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或者夫妻连续分居超过两年出现此种情况的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一、夫妻之间不愿意构成强奸了吗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上海、四川、河南等地却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并且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亦多有分歧。婚内存在不存在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司法界一直争议很大。
二、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有一方不愿意是犯法吗
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有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强制进行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可能会构成婚内强奸。如果是夫妻一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但最终离婚判决没有生效的时间发生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或者夫妻连续分居超过两年出现此种情况的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三、与别人的妻子有关系犯法吗
一般情况下,这属于道德问题,不过,如果是军人妻子的话,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如果通奸或者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则要受刑罚处罚。若二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有配偶的一方在要求离婚的同时,可以向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请求损害赔偿,但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其只能受道德的约束。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全文6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