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刮擦可以私下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立即报警,并拨打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后,各自保险公司应当先赔偿损失,不足部分由各自承担。注意,发生轻微划痕的交通事故后,责任明确如两辆车追尾,后车应承担全部责任,应立即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协商或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警。
如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发生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分清责任是非。
协商解决纠纷的基础是分清责任是非。
当事人双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否则,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因为,如果双方都以为自己有理,责任在对方。
则难以做到互相谅解和达成协议;
2、态度端正,坚持原则。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既互相谅解,以诚相待、勇于承担各自的责任,又不能一味地迁就对方,进行无原则的和解。
尤其是对在纠纷中发现的投机倒把,行贿受贿,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揭发。
对于违约责任的处理。
只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合法的,就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过错方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受害方也应当积极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决不能以协作为名。
假公济私,慷国家之慨而中饱私囊;
3、及时解决。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僵局,争议迟迟得不到解决时,就不应该继续坚持协商解决的办法,否则会使合同纠纷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一方当事人有故意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更应当及时采取其他方法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