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处罚规定?
时间:2023-03-10 11:32:54 1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处罚为: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

一、非法监控如何定罪

非法监控可能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

3、在主体上,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在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监控嫌疑人需要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才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等。

二、根据中国新刑法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判几年

1、中国新《刑法》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3、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

5、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

三、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术侦察,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侦破刑事案件,发现犯罪和查找罪证的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因侦察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人使用普通的录音、摄影器材非法窃听、窃照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使用是指非法窃听、窃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用来进行秘密监听、录音、拍摄影象的专用工具,所以非法使用是指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非法窃听、窃照。如果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公开录音、拍摄影象,其持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可能是非法的但其使用行为不属于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使用”。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监听对象既可以是我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企事业单位。监听内容包括私人谈话、电话、日常生活起居、会议等。当然,如果行为人利用窃听专用器材窃听国家秘密的,则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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