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不同的情况,在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时候应提交的书件如下:
1、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因为你已经收到了《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所以属于第一种情况。因此,你只需要按照第一项下的具体要求提交即可。鉴于拿到商标注册证后法律上的效力不同,因此,对于领取商标注册证一定要注意并且慎重。
一、商标注册证如何申请补发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3、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补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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