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需要的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3、主体为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方面为故意。
什么是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财物罪指的是违反财产专用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方面的资金、物资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挪用特定财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用于救灾、抢险等。这些特定的货币和货物必须用于特殊目的,无论是金钱还是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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