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恐怖组织罪既遂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
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一、对恐怖组织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组织(不论其总部在国内,还是在国外)。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分工体系。
二、构成领导恐怖组织罪有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三、构成领导恐怖组织罪有悔罪表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四、构成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刑后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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