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的话,一般来说从到案后公安部门出具刑事拘留通知后,羁押期限是三十天加上七天逮捕期,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会将材料移送至检察院,由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公安机关一般在逮捕后两个月内进行结案,同时将所有材料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告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从结案到起诉这个时间大概也是两个月左右,提起公诉后,法院受理,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起诉书,送达起诉书十天后,将开第一庭审理,如无特殊情况,将在一个月内开第二庭进行宣判。总之,具体羁押时间都是可以延长的,在这个期间,除了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以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会见,书信往来也受到限制。
在看守所30天有案底吗
在看守所30没有案底,具体如下:
1、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在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从本质上说,是对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看守所是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最终没有被法院做有罪判决,一般不能确定嫌疑人有罪(疑罪从无),因此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问题;
2、看守所是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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