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的入股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23-07-09 02:40:09 3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被告所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住所和居住地不一样,那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合同履行地第人民法院管辖都可以。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

入股协议无效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合同是无效的。我是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还是先到仲裁委员会仲裁确定合同协议无效后,在上法院起诉

【律师解读】

若是选择了确定的仲裁委员会,应到该仲裁委申请仲裁而不能到法院起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相关知识】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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