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一、驳回起诉裁定还可以再审吗
驳回起诉裁定可以再审。上述裁定是因当事人形式上的诉讼条件不齐备而作出。如果是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以下情况下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三、同一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同一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当事人有权利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如果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依法上诉。这里的上诉期有一个时间限制,从一审裁定的次日起十日内。
撤诉具有以下的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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