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如何量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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