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交付的内容可以强制执行。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
一、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
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二、关于离婚时男方不给抚养费
如果因为经济能力无法给付,重新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如果有经济能力,但拒绝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教育或申请强制执行。
实际中,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3、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三、上诉抚养费不给
抚养费不给可以起诉。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若子女亲自起诉有困难的,其父或母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对方起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
若一方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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