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补办流程:申请人持机动车牌照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标准照片、收回损坏或未灭失或丢失的行驶证。材料缴纳完毕后,机动车所有人将所需证明和凭证带到车辆管理处各分支机构,或者到管辖区域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申请。
机动车行驶证补办流程
(一)机动车行驶证补办流程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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