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泄露的美国外交电报证实了长久以来的怀疑:游说加拿大加强版权法已成为美国驻渥太华大使馆多年来的中心任务——这也是挫败的源泉。
在2011年4月27日被维基百科公布的数百份由使馆发出的电报中,有关知识产权改革的内容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这几十分电报跨度达6年以上,并且强调了诸如在蒙特利尔电影院使用手持录像机、互联网提供商没有被授权阻止用户下载盗版媒体文件以及加拿大政府没有授予执法机构搜查并扣押边境上的假冒产品的权力等问题。
“截止2005年5月,世界上50%的盗版电影,以及加拿大78%的非法摄录行为,都可以追溯到17家蒙特利尔电影院”,据2006年3月28日的一份报告显示。“首次全球公映、同时发行双语版本、精良的摄像技术以及缺乏刑法典中缺乏反摄录法,所有这些因素使得该城市在盗版链接中成为首要环节。”美国大使DavidJacobson在加拿大全国进行就职巡历期间在不同省份的会议都提到这一问题。
2006年10月的一份电报指出:“与上一届政府相比,哈珀政府更容易接受美国的担忧”。在2009年的另一份电报中提到,随着打击电影院视频录像的新法出台以及加强药品制造方面的法律成功的获得审议,加拿大在某些方面取得了进展。
但是,确保加拿大历年来不仅保留在特别黑名单中,而且还被加入到优先观察名单,驻渥太华的美国大使馆一直是其中的推手。加拿大官员认为加拿大的这种境况将使进一步改革面临更多困难。
美国人挫败的部分原因是加拿大所采用的立法只发挥了增量式的变化。
“修订这些法规对加拿大政府来说,是非常轻松和毫无争议性的行为。我们对这些修正给予肯定的同时,对这些修正案也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针对加拿大让警察没收知识产权罪犯所获得的财产,2009年11月份的一份电报做出如上表示。“这一小步的行动不能改变政府对之前承诺要快速采取行动的紧迫性。”
当更加全面的法律被采用的时候,总会由于国会休会或者举行选举,而导致这些法律最后流产。美国人对最近启动的版权潜在改革的磋商会持怀疑态度。比如,在2009年7月20日,工业部长TonyClement和加拿大文化遗产部长JamesMoore发起了一场横跨加拿大的版权改革磋商会,其中特别提到了互联网规则。
“加拿大遗产政策主管TanyaPeatt最近告诉美国大使馆,加拿大政府要进行版权磋商,部分原因是由于上一次的版权法案没有举行磋商引发了严重的批评”,这是2009年7月27日的电报。“她重申加拿大政府打算在2009年秋天推出一部法案,使加拿大能够最终落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互联网条约。”
然而,这份电报也指出,“这些大规模的磋商涉及到某些利益相关者。有人语气较为缓和,只是告知了美国大使馆,该磋商会看上去像一套延迟战略,以便推延版权改革法案的采用;更为严厉的指责是,此举是政府在为逃避更强力的、顺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版权改革作掩护。
在最后的总结中,该电报指出:“鉴于该磋商的主题范围的复杂性,以及上届政府早先未能维持到该文件上面提到的截止期限,我们对政府在2009年采用该法案没有信心。”
不过,这并不妨碍美国大使馆要求并接受华盛顿方面向加拿大高级官员传达的机构间“谈话要点”,该谈话要点是为了努力确保美国要求强力改革的意愿得到认同,而且基层消费组织的抗议声不会导致法律的弱化。
这些谈话要点是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办公室在2009年9月3日传达给加拿大方面的,其中指出,美国对“加拿大在版权法律现代化方面进展甚微表示失望”,美国贸易代表RonKirk“仍会对该问题保持密切关注”,还准备重新评估加拿大在黑名单中的地位。这份谈话要点中提到美国希望在加拿大新立法中能够看到的一系列规定。(编译自www.embassymag.ca)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