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员范围都属于回避范围。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其他在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等人员范围都属于回避范围。其中,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其他在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
审 判 人 员 的 回 避 规 定 是 什 么 ?
审判人员的回避规定是为了保证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避免当事人因与审判人员的关系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而采取不正当手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应当遵守回避制度,包括以下情形:
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3.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审判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也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此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审判人员回避的决定程序。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回避。决定回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或者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员范围都属于回避范围。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避免当事人因与审判人员的关系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而采取不正当手段。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审判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回避。决定回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或者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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