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有什么
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公司制企业。任何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都被称为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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