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一个月,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由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但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因此,如果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女方分娩不满一年,此时法院往往会从维护女方以及婴儿利益的角度,裁定驳回男方的起诉。
“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的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
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根据实践经验,一般情况下,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分娩或者终止妊娠行为的。
2.男方生命或人身安全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同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这个规定是对女方和子女的保护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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