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道路上拉绳设障,导致正常行驶电动三轮车侧翻致1人受伤,该女子随即从事发现场逃逸。阜阳警方经多日侦查,将逃逸女子张某抓获,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将其行政拘留。这也是阜阳交警部门办理的首起行人肇事逃逸案。
警方表示,张某虽然不是机动车驾驶人,但其在路上拉绳设置障碍的行为已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且事后又擅自逃离事故现场,该行为也属交通肇事逃逸。
2014年12月26日,在阜阳X029县道三里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警方赶到现场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侧翻,肇事逃逸的主角竟然是位行人。经现场走访了解,当天上午,颍泉区居民潘先生骑电动三轮车载着同村的两位老人到宁老庄镇聚会。
当三轮车行至事发路段附近时,潘先生才发现道路中间横亘一条绳索,因为躲闪不及,绳索拦在了潘先生的上身,突发状况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车上一名八旬老人摔伤。拉绳设置路障的是位女子,事发后随即逃离。
阜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李X介绍,经过现场勘查和多方走访,他们发现引发事故的绊马绳疑似伐木工人拉起的作业绳。
事发前,有伐木工人在路边作业,并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危险作业提醒,擅自拉起一条绳索,斜着横穿路面,人为设置了路障。肇事嫌疑人竟然是位行人。办案民警李X介绍,该案比较特殊,肇事嫌疑人是行人且从现场逃逸。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人。李X介绍,历经一周侦查,太和县五星镇张姓女子有重大嫌疑。事发当天,张某在道路上施工作业,未在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内设置警示标志,私自拉拽绳索阻拦道路,妨碍道路安全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事发后,张某从现场逃逸。
2015年1月2日,警方将张某抓获归案。记者今天从阜阳警方获悉,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据悉,这起非驾驶人交通肇事逃逸案,尚属阜阳首例。
警方解释称,交通肇事逃逸并不单单适用于驾驶人,一旦行为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致人受伤后擅自逃离的,也可以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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