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结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协议离婚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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