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纠纷是否应诉前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诉前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合同纠纷的仲裁与诉讼有何区别?首先,启动的前提是不同的。
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双方必须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来表达。达成协议的时间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之前、期间或之后。第二,双方当事人必须选择具体的仲裁机构。只有符合上述条件,仲裁机构才能受理。
就诉讼而言,只要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诉讼条件要宽泛得多。其次,案件的范围不同。
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事、商事、经济案件(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受理刑事、行政案件。对于上述案件,当事人可以有诉讼之门。第三,管辖规则不同。
上下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区域管辖。一般来说,无论争议发生在何处,争议标的有多大,当事人都可以选择裁决水平高、在全国享有良好声誉的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分为四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具有监督指导职能,诉讼实行分级管辖和区域管辖。根据当事人之间纠纷的具体情况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和哪一区法院管辖。无管辖权的法院不得随意受理,当事人不得随意选择。第四,选择仲裁员的权利不同。在仲裁中,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应当分别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委托。在诉讼中,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官的权利。但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要求法官回避,也可以由简易程序(只有一名法官)转为普通程序(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第五,开庭的公开性不同。
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协议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得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六,最终程序不同。
仲裁采用一审终局制,仲裁庭审理后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立即生效。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是一个例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二审终审制度。一个案件由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并结案,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所有人案件等。第七,强制力的差异仲裁机构无权对干扰仲裁活动的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逮捕、训诫、责令退庭、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当事人拒绝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机构无权执行,只有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己的决定或者当事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合同纠纷是否应在诉讼前进行仲裁?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可以先仲裁,仲裁结果不满意后再起诉。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要就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提起诉讼。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你可以和律师一对一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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