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不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的情况,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以更有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若当事人一心想离婚对方不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会先调解,若认定调解不成,已无和好的可能,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话,会同意双方离婚,然后向双方开出判决离婚书,从此男女双方夫妻关系解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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