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3-06-20 15:33:56 1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并没有一个门面拆迁是房屋的几倍的规定,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门面房,按照周边门面房的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业性质的用房,可以在住房基础上适当上浮补偿。

一、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有些地市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形作出具体的政策性规定。比如有的地市会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上限,除非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面积,否则对超过面积上限的部分不予补偿等等。

二、什么是房屋拆迁补偿费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费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三、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标准是:

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实行价值标准房屋交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差额。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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