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最晚多久上户口重庆
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应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入户。若不及时登记入户,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申报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可持如下证明材料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
根据规定,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二、小孩上户口的最晚时间是多久
办理的最晚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上户口的材料
婴儿的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检查原件)
自己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检查原件)
拟入户地街道或者村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政策内生育一孩的,需要母亲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检查原件)
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三、新生儿最迟上户口期限是什么时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须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报出生登记。
2、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全文7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