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贴条就不需要缴纳罚款的;
2、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1)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3)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违章停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二分;
2、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3、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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