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有条件。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如果双方都长时间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诉离婚。
一、人在外地怎么离婚
人在外地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始终不同意该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始终不同意,可以通过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来离婚。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女方如何提出离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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