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类提取材料:
(1)购买预售房:
提供时间在一年内,与开发商签订的经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的20%);
(2)购买现房:
提供时间在一年内已过户至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完税凭证;
(3)建造自住住房:
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翻建的另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大修的另提供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和《房屋估价报告;
(5)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常还款一年后可向中心贷款管理科提出申请,由其出具“同意提前还贷通知书”;
(6)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合同、借款借据,提前还清贷款银行票据;
(7)月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
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单位出具的职工租房情况证明、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房地管理产部门核发的租赁许可证、房租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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