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那么这样看来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可以怎么做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缴纳受理费;
2、提交相关的文件到法院,等待开庭;
3、开庭的时候双方到指定的法院应诉;
4、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当庭宣判结果。
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分割遵循如下原则: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6、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对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给对方予以补偿;
7、离婚后对尚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
8、夫妻相互借款,离婚时按借款协议处理;
9、一方擅自处理财产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
10、离婚时隐藏财产的可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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