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xx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
3、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一、写证明材料应注意问题
1、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
二、住改非如何认定
拆迁过程中,即使房屋登记的用途为住宅,只要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且被认定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主张房屋拆迁补偿款与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双向补偿,并且可以要求按照经营用途提高补偿标准(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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