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可以转让股权?
时间:2023-03-22 17:52:10 2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公司法虽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股权的要求,但公司法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补缴出资或补足出资额、对其他股东负有违约责任;

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可见,股东即使未出资,仍可依据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主张股东权利,因此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对于出资不到位应当承担责任。

一、隐名股东受法律保护吗

隐名股东受法律保护,但保护有限。隐名股东未在工商部门登记,只在公司内部对所有股东有约束力,不能在公司对外民事活动中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姓名或者住所;

2、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编号。

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隐名股东是指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以规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二、个人股权转让后如何进行工商变更

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第三步,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综上,当事人之间如欲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首先要签订股权协议,其次,股权转让行为还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最后,还涉及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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