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省案件查询系统是什么
案件进展情况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只有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各市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率已实现99%以上。有民警表示,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运行后,他感触最深的是警民关系进一步拉近了。法律界相关人士表示,案件进展情况查询系统将公安执法的监督权交给了老百姓,让老百姓亲眼目睹公安执法全过程,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当事人如何才能获得查询案件进展的这把钥匙?群众所报案件经公安机关受理后,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将收到警方提供的案件回执单,报案人可通过此回执单获取案件编号。目前,几乎所有经警方立案的刑事、行政类警情都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实时查询。
报案群众登录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进入常用信息查询板块,点击案件进度查询,系统可自动跳转至案件进展情况查询系统,群众输入相应的案件编号和报案电话,即可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为方便群众查询,山西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也在民生警务栏目新增案件进度查询功能,群众关注微信号,即可通过此途径方便快捷查询案件侦破进程。
案件编号是查询案件的唯一依据,当事人或报警人务必妥善保管。若报警后,没收到案件回执单和案件编号怎么办?对此,警方解释,目前案件进展情况查询系统范围为违法犯罪类警情,如果报警内容为纠纷、求助等非违法犯罪类警情,将不会收到案件回执单和案件编号。如果所报警情为违法犯罪类警情,没有收到案件回执单和案件编号的,可以向办案单位进行投诉。此外,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适合在网上办理的案件,需通过其他方式查询。
二、有权查询案件信息的人员
1、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至六款规定)
2、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九条规定)
3、与案件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经检察院批准同意后可以进行查询。
三、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
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信息。
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信息。
3、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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