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居住证怎么办理办理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根据12月4日《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1)、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
3、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4)、代办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二、居住证办理材料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根据12月4日《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1)、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
3、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4)、代办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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