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跟对方是户口本和身份证没有关系。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三次起诉离婚男方不见怎么办
第三次起诉离婚男方不见可以拘传,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起诉男方离婚,男方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离婚诉讼中,作被告没有到庭不能作出准许离婚的缺席判决。法院在确认相关程序后,被告第一次缺席,法院会延期审理。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被告仍不到庭的,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可以拘传,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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