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申请宗教工作者签证,应缴纳19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1、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如需有关DS-160的更多信息,请访问DS-160网页。
2、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3、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有关照片格式的说明,请参见此网页。
4、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
5、有关批件编号,请在I-129申请批件上查找。请注意,面谈时无需再出示I-797表。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1、您目前所属团体特定部门授权主管出具的正规公函,证明您在美国境外的宗教关系仍将继续保留,并且境外团体与美国境内团体(完全或部分)属于同一教派,此外在申请R类签证前,您加入教派的时间已达到两年期限。
2、如果您是牧师,则公函应注明授权您主持教派的宗教礼拜仪式。公函中应详述您的工作职责;
3、如果您是职业宗教工作者,您应当至少具备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且满足从事宗教工作的最低门槛;
4、如果您计划从事非职业宗教工作,并且该项工作与传统宗教职能相关,则您必须具备相应条件。
5、薪酬安排(包括工资的金额和来源、食宿和其他任何可折算货币价值的福利)以及相应声明(确认上述薪酬为所提供服务的回报)。
6、您准备提供服务的教派或其附属机构特定部门的名称和地址。
7、如果您准备为教派的附属机构工作,请说明教派与其附属机构之间的关系。
8、您所属宗教团体的资产证明和运作方式。
9、您所属宗教团体的注册文件(根据适用国家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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