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表1份(正反打印)并亲笔签名、彩照1张(标准2英寸,45*45mm,背景为白色);
2、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并签名,(如为新版电子护照则不用签名);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张);
4、3个月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如果申请访友则提供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护照复印件、往来书信、电话记录、照片等。)
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只限于护照不由本省签发而在本省工作或居住的申请人);
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招聘理由书并盖章,(如邀请人保证人为同一人时则不用盖章;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查证申请人名薄);
2、滞在予定表(不能超过90天);
3、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4、住民票誊本原件(需注明全部事项)。不是日本人邀请时另需提供登录卡正反面复印件。
(第3、4项只限邀请人和身元保证人不是同一人时提交;但邀请信人若是留学生,需提交在学证明书。)
日方身元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3个月有效):
1、身元保证书并盖章(如申请人是1人以上,需提供查证申请人名薄);
2、市区町村长或税务部门发行的,显示年收入总额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B”原件;
3、在职证明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4、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住民票誊本原件(需注明全部事项);身元保证人不是日本人时另需提供登录卡正反面复印件。
注释
1、现居住在日本的亲属持有[留学]的在留资格,并由该亲属所在学校的正式教授或副教授作身元保证时,在保证人要求提供的材料中,可只提交身元保证书和在职证明。
2、邀请人为日本国费留学生时、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除提供住民票誊本原件(记载全部事项)及登录卡正反面复印件以外,请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应记载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时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所属院、系、在学资格)中的任何一种材料。此时不用提交身元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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