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公司的资料到公证处备案:
备案是为简化程序,方便法定代表人不在场时办理公证,原则上一年一备案。若没有备案,每次办理担保函公证都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办理。担保公司为非东莞市注册的公司,应到注册地的公证处办理。
1、法定代表人本人带公章、法定代表人的私章、亲笔签名的印鉴备案(具体格式见附件二),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一年内。
2、法定代表人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公章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书(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在有效期内,代理人凭委托书可办理担保函的公证,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3、公司章程
注:担保公司没有办理上述的备案手续,每次的保函公证都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二)、代理人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的复印件
4、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
5、委托担保合同复印件。
6、担保函原件N份(提示公证处要留底一份),并且按照建设局的要求,除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外,其他的内容必须打印,因此对担保函的日期要特别提醒,防止出现问题。
银行的担保函参照以上指引办理。
咨询电话:0769-23661738、22480799、2246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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