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共同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只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能开始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直接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担保。对于担保,只有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满足要求时,担保人才能承担担保责任。对于共同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而不必经过事先的程序。
一、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什么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是什么
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导致债权人直接向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有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暂停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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