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租赁的门面房被拆除,如果租赁合同未签订,承租人获得拆迁补偿将不受影响。没有拆迁补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房屋拆迁一旦确定,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的内容也要具体明确,否则,很容易引起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拆迁补偿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采用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补偿金额的计算,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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